各会员单位、各新媒体运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在思想引领、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市民等方面的作用,传播网络正能量,由政府立项、本协会主办的中山市网络优秀作品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中山市各镇区、各单位、市属媒体及有关企业从事新闻采编人员、协会会员及中山地区自媒体的代表。
二、评选项目及参评要求
中山市网络作品奖设7个评选项目:
1、优秀短视频奖:在移动端发布的短视频类新闻作品(含纪录片)。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剪辑精心,短小精悍。
2、优秀动漫作品奖:在报纸、电视、新媒体和新闻网站发表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署名申报要求同上。要求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3、移动直播与创意互动奖:
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
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要求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交互性强,社会反响好;技术先进,有传播力、感染力;体现新闻性、互动性、技术性的高度统一。
4、热点引导与舆论监督报道奖: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开展的舆论引导的新闻报道以及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报道。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妥善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的新闻报道,开展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报道。舆论监督报道要求立场鲜明、事实清楚,既敢于触碰热点、难点问题,又有助于解决问题,体现导向性、建设性。
5、公共服务奖:提供各种信息和渠道满足社会不同群体需要的报道活动(栏目、节目、报道界面)。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提供各种信息和渠道满足社会不同群体需要的报道活动(栏目、节目、报道界面),其宗旨和目的是满足公众需要并提供帮助。
6、融合创新范例奖: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要求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7、优秀传媒人奖:活跃在中山市各行各业的知名企业家、专业人士、社会公益人士、热心网民等,开通了微信、微博或者其他新媒体平台,且具有一定的新媒体内容发布、阅读、转发、分享等数据和粉丝量,传播内容正面积极健康。要求弘扬新闻职业精神,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业务工作中卓有成效,社会反映好。
以上项目均由申报机构或个人推荐相关材料,经活动专家组审核并最终评出各个奖项。
三、评选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体现“走转改”精神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错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的差错,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的不规范应用不影响文意的,音视频作品中记者、主持人、访谈嘉宾等非原则性口误,数量在3个以内的,不影响获奖。
短视频新闻作品不超过8分钟;移动直播作品不超过180分钟;音视频类新媒体创意互动作品不超过30分钟。
四、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设奖数额为40个,其中优秀短视频奖10个;优秀动漫作品奖5个;移动直播与创意互动奖5个;热点引导与舆论监督报道奖5个;公共服务奖5个;融合创新范例8个;优秀传媒人奖2个;视情况可增加优秀奖。
中山市网络文化协会向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中山市网络作品奖获奖证书和奖金;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每个参评项目设奖数额由中山市网络作品奖评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当届作品的质量、结构和报送、评选具体情况提出建议,经评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五、评选程序
由参评单位自荐填报相关《推荐表》材料(见附件),经活动组委会专家组审核后,最终评出各个奖项。《推荐表》是评奖的重要依据,要求客观、准确、规范填写,简明扼要填写清楚申报理由,以数字和实例说明情况,字数不少于500字,可附图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参评材料截至日期:2019年12月10日。
六、有关事项
1、参评作品创作时间范围:2018年11月1月-2019年10年31日;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填写推荐表后盖公章,连同参评作品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zswlwhxh@163.com。如作品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自行将文件拷贝至移动优盘,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处。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88881051 18676263203
邮寄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中山日报社10楼
中山市网络文化协会
2019年11月1日
附表: